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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分析】燃气泄漏后窜入其它地下空间或管道的惊人后果

时间: 2024-05-01 07:27:10 |   作者: 产品中心

  城市在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过程中,土地资源包括地下空间日益紧张,我们修建了大量的各类地下建(构)筑物、轨道交通等,还有各种各样的管道(线)。虽然城市地面被建设得宏伟而堂皇,但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却诟病日多,诸如因轨道交通等建设行为引发地面塌陷、因排水管道排水能力不够或堵塞引发的内涝等等,而另一个灾害却少有人关注,是时候关注燃气管道设施和其它地下空间或管道(线)的关系了。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取了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该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的15人移交司法机关;对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政府公职人员24人,企业人员24人。

  2013年6月19日晚,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小南国酒楼,酒楼地下室北起第三开间东墙下燃气蒸柜的鼓风机的电源线故障,引燃其绝缘皮,引起蒸柜上部的排油烟风道口及其油垢着火。酒楼业主及相关实施工程人员严重违反有关法律和法规,未经朔州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将地下室厨房的排油烟道(东西向)埋设于室外的人行道下,并与朔州富华燃气有限公司埋设在人行道下的天然气PE材质的管道(南北向)交叉,且烟道的下底面低于天然气管道,造成天然气PE管横穿于烟道内,直接受油烟气的热作用侵蚀,加之地下厨房起火,火焰延烟道排出,导致PE管强度下降,产生一个朝向酒楼一侧的破口(上下68毫米,左右59毫米),使天然气泄漏并沿排油烟道直接扩散至酒楼内外,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该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971.5万元;涉及企业、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责任人员30名,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员10人(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作出其他处理人员20人。

  2012年8月2日15时12分,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移动公司营业厅处发生一起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移动公司的发电机启动后,排出的高温废气熔化了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爆炸。该事故造成死亡2人,受伤24人(其中,2人重伤)。

  2013年10月22日,温州市区将军大酒店前的窨井突然爆炸,10余个窨井盖飞起,最高的飞了约有5m,有3辆车因此“受伤”;2013年12月2日,在同样的位置,这些窨井再度爆炸,威力比第一次更强,被炸飞的窨井盖最高飞起将近20m。巨大的冲击波将一辆轿车的后方侧裙及车尾保险杠撕裂。两次爆炸都是由燃气引起。这些燃气来自600m外一个小区前的花坛。花坛泥土底下管道泄漏,燃气渗进泥土,进入雨水管道,被送到将军大酒店地下。

  2012年8月6日16时40分,保定市凤凰城小区北门口一口维修井内发生燃气泄漏事故,消防人员在井下救出一名昏迷的维修工,但因长时间缺氧窒息身亡。经调查,此次事故的原因系该市某通讯公司两名实施工程人员,在未通知燃气总公司配合的情况下,盲目进行穿电缆作业。其间,维修工人使用电钻打孔时,钻头不慎将一条天然气中压管道打穿,造成大量天然气泄漏。该事故造成1人窒息死亡。

  2004年5月29日19时45分,泸州市纳溪区炳灵路15号居民楼人行道下,突然发生剧烈的天然气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35人不同程度受伤,附近一楼10余居民的家园被毁,临街一楼12间门面受损,近50m长范围内的街道被震得一片狼藉。事故发生前曾有市民向天然气公司报警闻到臭味,但天然气公司派一非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该人员认为不是天然气泄漏而未予以立即处理,最终酿成惨祸。

  事故原因是距离爆炸处20m处的与地沟交叉的天然气管道发生腐蚀穿孔,气候变化因素发生膨胀而释放至窄缝外,泄漏的燃气渗透到地沟并沿着地沟扩散,最后经地沟渗透到负一楼与人行道平层间的缝隙,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达到爆炸极限后遇人行道上不明火源而引发爆炸。

  2014年12月16日19时12分,西宁市滨河路五一桥西发生天然气埋地管道泄漏事故,发生天然气泄漏事故的埋地管道为一建成10年的老管道,泄漏出的天然气进入与之相邻的排水管道。“幸亏发现的较早,否则有很大的可能性发生像黄岛一样的爆炸事件。”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一名负责人称。

  地下空间资源紧张,城市管理中对河道、沟渠等密封,各类地下建(构)筑物、管道(线)无序建设,加之为了市容大力推进各类管道(线)入地导致地下空间资源更加紧张,形成安全间距不足、安全措施不足的临近和交叉,以及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可能破坏其它地下建(构)筑物、管道(线),形成隐蔽的安全风险隐患。

  燃气管道设施和地下空间或管道(线)的关系复杂,由于本身都是隐蔽工程,加之建设、产权或管理单位之间无沟通机制或沟通不足,相关的运行管理信息形成孤岛,加剧了安全隐患演化为事故的可能。事实上,城市建设中的各类管道(线)破坏带来的损失是一个可怕的数值。随着燃气管道老化或遭遇第三方破坏,泄漏的燃气窜入其它地下空间或管道(线)往往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聚集,达到爆炸极限在点火源的助力下被引爆,最近一段时间内我们很难发觉或被忽视,或者查明情况要比较长的时间和更多人力物力的投入。

  地下空间或管道(线)多、关系复杂以及老化的区域一般都是成熟区域,有人口密度大、人员活动多、交通繁忙等特点,加之更多外部干扰因素,如沼气、废气等干扰,若发生燃气窜入其它地下空间或管道(线)而发生燃爆、爆炸乃至引发火灾,将导致非常严重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以经济损失为例,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因施工而引发的管线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达400亿元。

  政府部门应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统筹、严格实施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最大的难点和重点是如何保证规划效力,必须从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角度,做到合理规划、依规回避,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建设管理部门统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建设投资单位应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适当提高安全措施投入,做到依规设计、施工和监理,安全措施一定要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

  产权、使用或管理单位定期排查,建立燃气管道设施与其它和地下空间或管道(线)相邻、交叉等状况的清单,组织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对应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应专题呈报政府管理部门;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根据条件变化修正清单,并传达至有关人员;采取防、改、废多项措施减少相邻或交叉的状况,降低运行安全风险。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